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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年10月7日    来源:学习中心     在线论坛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一)精神,切实做好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学院决定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网络教育在教育部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下,在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已成为我国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公认的积极贡献。但是,网络教育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和提高。当前,少数校外学习中心仍然存在对网络学历教育严肃性认识不足,对招生宣传、资格审核和考试管理相关工作把关不严,给不法中介留有可乘之机等问题,导致网络教育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培养质量受到质疑。开展专项检查就是要摸清情况,找出差距,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网络教育办学行为,维护网络教育形象声誉,推进网络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招生工作专项检查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依据,以考核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准确开展招生宣传、严格审查资格信息、防控不法中介关联渗透为重点,采取中心自查(包括明察暗访)和管理中心、学院组织抽查(包括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要求见《招生工作专项检查一览》(附件二)。
  三、检查要求
  1、2013年度招收新生的学习中心要对照招生工作要求安排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并于2013年9月25日前按附件二要求向学院提交自查报告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
  2、管理中心要按照学院要求对所属学习中心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并于2013年9月25日前按附件二要求向学院提交检查报告。
  3、学院直接部署对部分学习中心的抽查和互查。
  4、本次专项检查结果纳入今年优秀学习中心评选。对领导重视、管理严格的优秀学习中心由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现明显问题的学习中心由学院书面通知依托单位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习中心立即停止招生资格,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终止办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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