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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统考文件(教高[2004]5号) 和(网考委[2006]03号)关于免考的规定为:

      (一)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二)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其以上级别证书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2006年1月1日后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四)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为日语的学生,取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取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公共外语为俄语的考生,取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均可免除"大学英语"统考;

      (五)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六)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原文件附件)可免考"大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