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参加监考培训,认真学习与考试有关的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掌握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不当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要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考场氛围。
三、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作息时间和工作程序,严密、准确地组织考试,杜绝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编排好座次,考场要单行、单座,并保持适当距离;
2.开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督促考生对号入座,将非考试物品集中放在规定的存放处;
3.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杜绝代考、舞弊;
4.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5.开考前5分钟试卷拆封,分发试卷到考生,提醒考生认真检查试卷,及时处理残卷、错卷、漏印卷等;
6.督促并检查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写上姓名、学号、专业、学习中心等相关信息;
7.如实认真地填写好《考场情况登记表》;
8.考试结束时,如数收回试卷和答题纸,认真清点、理顺、封装,收齐草稿纸,缺考卷在评分栏中填写“缺考”字样后随同考卷一起按登分单上编号顺序装订;
9.检查、清理考场。
四、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抽烟,不看书报杂志、聊天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五、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考规考纪,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违纪考生不姑息迁就,对作弊行为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巡视员或考点总负责人。
六、监考人员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巡视(考)员的工作。
七、网络教育学院派往每个学习中心的巡视员协调、巡视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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