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网络教育的特点,为规范课程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中笔试课程考试要求安排在中南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本部进行,原则上不在校外学习中心本部之外设置考点。确因本学习中心学生地域分布的特殊情况可向学院申请增设本部以外考点(以下简称考点)。考点各项有关考务工作须由校外学习中心负责组织、完成,校外学习中心对考点课程考试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考点申请条件
1.考点必须设在本学习中心招生区域范围内。
2.考点学生人数必须达到(含)60人以上(偏远山区或少数民族居住区可适当放宽),并且距离学习中心很远或交通不便。
3.设置考点的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考试环境和条件。有满足考试需要的教室、办公室、保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及水电、医务等条件。考点要求环境安静,采光通风良好,不受外来干扰,便于集中管理,方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食宿,交通便利、通讯畅通。
第四条 考点申请和审批
1.申请考点工作须在每次排考前提交申请报告(加盖校外学习中心公章)的传真件或扫描件至学院,并在网上填报考点基本信息。
2.学院将对考点进行审批,凡审批通过的考点,校外学习中心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学生设置到其名下。
3.学院在每次排考前将根据考点申请进行考点核查,以决定该考点是否设立。
4.学院根据老考点历次考试组织情况及考点参考学生人数决定该考点是否保留、撤消或合并。
第五条 校外学习中心必须按照学院考试有关规定组织好考点的考试工作,应在开考前两周向考点学生通知考试安排及要求、考试地点、交通路线等,在开考前1天布置好考场。考试期间要切实安排好考点的生活、交通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提醒考生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止发生事故。
第六条 严禁在未经学院批准的地方设置考场,违者将予以停止该中心招生一年的处分,学生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第七条 考点出现大面积舞弊、有组织代考等严重违纪现象,学院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定或取消考点组考资格、暂定或取消学习中心招生资格等处理措施。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由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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